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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4-08-21 09:18:29 来源:

  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扩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4年8月21日至9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地位于山阳县十里铺镇十里铺村,项目总投资47986.4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55976m2(合84亩),总建筑面积28800.89m2,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厂房2座、成品库房2座,中药材库2座,建成后预计年产板蓝根颗粒60万件,感冒清热颗粒40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地面设施的修建、拉运土方将产生弃土弃渣、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空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车间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所需蒸汽由原有锅炉提供,锅炉运行时SO2、NO2和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原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清洗废水,直接进入原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原有设施,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原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山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县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为粉碎机等运行噪声,生产设备均位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且高噪设备均安装在单独的隔声间内,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后,项目噪声对周围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必康医药产业园二期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火炬路中段企图时代,联系电话:029-88130082,联系人:邵工。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为,建设单位: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地址:山阳县十里铺镇十里铺村,联系电话:15829166566,联系人:彭主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为拟建项目周边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其中90%以上被调查公众生活、居住或工作在评价区内。

  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4年8月21至2014年9月3日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