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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优秀新闻工作者人选的通知

2015-02-02 16:11:09 来源:

  商洛日报社、商洛广播电视台、各县区广播电视台:
  根据省记协(2015)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陕西新闻奖陕西省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分配人选1名。现将我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及名额:全市联评、择优选送。各单位从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志中选积分最高者推荐1名,条件不够的单位不推荐。市记协将根据上报人选综合积分,选最高者报省参评。
  量化综合考核办法:1、综合素质积分:300分,以单行材料、组织推荐意见等为据,由评委评审打分,参评者之间分差不得超过5%。个人荣誉附加分:全国表彰50分/次,全省表彰30分/次,全市表彰10分/次。
  2、代表作品:每件100分,共两件。
  3、获奖作品积分(以证书为据,合作折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全国广电、地市报新闻奖和陕西新闻奖: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省级其它新闻奖: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0分;商洛新闻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市级其它新闻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
  二、基本条件:按照德才兼备、品行兼优的要求,参评人员应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实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表现突出,业内公认。同时,综合业务成绩优异,参评者应有陕西新闻奖一、二等奖的作品。
  三、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参评者报送表、参评者事迹材料(2500字内)、获奖作品登记表、获奖作品文字稿、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评者公示情况报告。每人报送2件获奖代表作,报纸单位参评者为获奖作品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广电单位参评者为获奖音像作品的文字稿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于3月12日前报市记协秘书处(电话:2388259),逾期视为放弃。
  附: 推荐表、代表作品登记表和获奖目录.doc (70.50 KB)

  商洛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