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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为何状告苹果?“只能拣大个的来”

作家维权为何状告苹果?“只能拣大个的来”

2012-04-01 17: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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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维权这条道上,作家们辛辛苦苦走了十多年,却没想到愈往前走,遇到的困难愈多。

  1999年,王蒙等6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最后胜诉,这是国内关于网络版权最早的案件。2002年,陈兴良起诉国家数字图书馆。2007年,张抗抗等七位知名作家状告书生网,400位学者状告超星盗版都一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随着数字出版市场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自己在数字版权以及互联网版权方面的权益。

  2009年,女作家棉棉状告谷歌。成为中国国内著作权人第一次与谷歌公司对簿公堂的案例。此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签头组织多位作家向谷歌维权,谷歌最终向中国作家道歉,并达成相关协议。

  2011年,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韩寒腾讯博客)、郭敬明( 微博)、慕容雪村、沈浩波等50位著名作家和出版人联名发表《“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同年,由当当网、京东网及执行人贝志城各出资100万元成立“作家维权联盟”,成为打击网络盗版的常设机构,为作家争取权益系统化,和数码领域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斗争。

  2012年,面对苹果侵权一案,作家维权联盟率先将苹果公司推上法庭。

  网络世界为作品的传播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个人维权变得更加困难、成本也更高。国内著作权人如何适应图书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上,作家的权益到底应该如何维护?

  索赔5000万很多吗?

  作家慕容雪村对于纸制作品盗版已经无计可施,才寄希望于互联网盗版的维权。因为在他看来,纸质图书盗版于作者来说损失虽然更为严重,但是维权太难;互联网侵权固然也是无孔不入,处理维权相对简单。慕容雪村无奈地说,自从《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之后,他的每一部作品都被盗版,有的甚至十几个盗版版本。实体书的盗版一直存在,近几年又加上互联网侵权,盗版现象猖獗。而《天堂向左,深圳往右》的电子图书仅需支付0.99美元就可以廉价下载,这对于其纸质图书近24元的定价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目前作家维权联盟已召集22位作家,共近百部作品涉嫌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其中包括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慕容雪村的《天堂向左,深圳往右》、何马的《藏地密码》、韩寒的《青春》和《他的国》等畅销书。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1月,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公司侵权一案,已经由北京第二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如今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此后联盟又掌握了一些新盗版情况,因此追加了诉讼。因此,对苹果公司的整体诉讼,一共涉及约20个作家,索赔金额5000万元左右。

  “我们为什么要打法律这场仗?”贝志城说,根据国内外以往的经验,只有在法律的压力下,对方才会有所改变。谷歌一开始对中国的作家及版权机构不沟通、不搭理、不解释,直到起诉了才慢慢出面做工作; 百度也是这样。打官司耗精力耗财力,如果作家个人起诉,耗费一两年的时间赔偿一两万元,得不偿失。“过去起诉索赔的赔偿金额偏低,只是合法取得的金额几十分之一。要求赔偿的依据来源于总署对稿酬的规定。现在一线演员的稿酬从2000块提高到一百万元,作家稿酬也应该提高。实际上年轻作家稿酬千字几千块到一两万的都有,但是总署的规定是千字上限一百元。互联网发展很快,相应的政策也应该跟上。”贝志城表示,通过专业人士,可能针对百度、苹果这样比较大的侵权机构,代表几十位作家甚至上百位作家批量地去打官司。他们尽量在组织证据,希望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有所突破,争取更大的金额的赔偿,希望借此能够推动中国在法律层面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进步。

  对于索赔金额的问题,慕容雪村表示支持。“中国法律如果像欧美国家,发现盗版加重处罚的话,盗版不会如此猖狂。但是我们对于盗版的处罚是发现没收的过程,法律几乎没有干涉,盗版因此成为暴利行业。”他说,首先应该在立法上予以重视,加大法律保护力度,反对盗版。他因此赞成起诉而非谈判。“我们是在追求正常的世界。跟小偷签合同意义何在?”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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