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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维权为何状告苹果?“只能拣大个的来”

作家维权为何状告苹果?“只能拣大个的来”

2012-04-01 17:16:56

  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更赞同作家联盟与百度等侵权行为对抗。他说,作家们不仅仅是单纯的维权,而是在引导一种风气。如果这风气在网络著作权领域取得辉煌成果,那么别的领域也可以效仿。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依靠自身的斗争才可有得到好的结果,网络巨头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侵犯作家的权益。

  和平谈判能谈成吗?

  在以往的印象中,作家维权一般都是文着协牵头,而这次作家维权联盟跑在了前面。对此,贝志城解释,文着协是中国国家版权局,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主要是作为领导机构代表作家维权。作家维权联盟实际上是一个公司性质的维权公司,主要针对非作协成员的维权。

  此次作家维权事件也得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的积极支持。但是针对同样的问题,文着协倾向于和平解决的方式。

  文着协总干事张洪波告诉记者,从去年上半年和百度谈判期间,就有作家提出苹果公司的网上应用商店侵权的问题。经了解,提供电子书收费下载的应用软件开发商与苹果都有正式合作协议,用户下载图书所付费用,由两家三七分成。但是大部分图书都没有获得出版社和作家的授权,苹果公司作为传播平台没有对开发商传播的作品内容进行版权审核。软件开发商是直接侵权,应共同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另一方面,苹果公司作为互联网企业,没有总署的互联网出版资质,违反了互联网出版管理办法暂行条例。

  互联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负面影响。最初遇到谷歌、百度的侵权行为时,文着协曾代表行业跟他们达成合作,使百度的商业模式在版权保护方面彻底改变。张洪波说,在苹果侵权的这一事件上,他们仍旧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他们一直在了解苹果侵权的具体数目,一直在向总署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做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他告诉记者,文着协成立三年以来,处理的案子90%都是调解。“我们不主张起诉。”张洪波说,在受理的投诉案件中,最多的涉及作品转载没有稿费。如果每位作家去谈,会有一定难度。文着协作为文字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作家授权、专业管理,降低交易成本,使更多的人分享到维权的成果。

  韩寒曾针对谷歌“大度”地表态:“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到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元,我觉得非常满足。”

  事实上,多年来对于作家遭遇侵权的事情,几乎总是亡羊补牢,维权滞后于侵权。如何才能提前介入作家的版权保护工作?张洪波说,他们正在积极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正与中国移动浙江阅读基地合作,把作协会员作品的电子版权授权,在移动手机平台上传播。同时,他们还与亚马逊达成了合作,希望借助中国电子书海外推广平台,对中国电子书做一些推广。张洪波说,他们公布投诉热线,希望更多的作家和出版社关注,最终的目的改变商业模式,既让作家的作品得以广泛传播,又符合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网络出版的法律法规迄今为止只有两部,一部是新闻出版总署在2000年颁布的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另一部是2002年新闻出版署与国家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两部法律对于发展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来说,已远远滞后。张洪波说,一方面,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完善保护著作权法的相关法规,加大网络版权执法力度;另一方面,作家应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数字版权。

  那么,打击网络侵权和盗版面临怎样的风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委员会专家龚铂洋指出,维权是没有国界的,一切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该成为维权的对象。有组织的维权总是大于无组织的行为意义,同时其社会意义大于经济意义,这是中国知识版权意识的整体觉醒。这种公司化的运作模式确实是一种新形式,但具体什么样的规则,怎么避免出现负面的声音,比如说是不是通过这个方式来炒作,或通过这种方式来盈利,这可能是作为公司化运作需要考虑的重要方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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