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杨绛、钱瑗的百余件书信及手稿6月21日将被拍卖
北京一家拍卖公司日前宣称,将于6月21日在京拍卖钱钟书、杨绛信件及手稿,据称这些作品属首次最大规模曝光。消息传来立刻遭到了钱钟书夫人杨绛的强烈反对。杨绛于前日发表公开声明,明确表示坚决反对。而法律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的关键要看信件所涉及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杨绛公开声明
近来传出某公司很快要拍卖钱钟书、我以及钱瑗私人书信一事,媒体和朋友很关心我,纷纷询问,我以为有必要表明态度,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
二、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三、现代社会大讲法治,但法治不是口号,我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基本人权。我作为普通公民,对公民良心、社会正义和国家法治,充满期待。
所有权之惑
被拍卖书信早被收信人卖给他人
记者昨日在该拍卖公司网站看到,“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拍卖时间确定于6月21日13时。在网站首页上,还显示有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图片。
据了解,此次露面并将被拍卖的包括钱钟书、杨绛、钱瑗书信及手稿等共计百余件。其中包括60件钱钟书毛笔书信,13封杨绛钢笔书信以及6封钱瑗钢笔书信,都是与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李国强与钱钟书是挚友,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友谊。
据了解,在杨绛提出质疑后,李国强表示,那批信和手稿他已转让给一位朋友,并不是他本人拿到拍卖行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作者没有放弃手稿权利的情况下,出版社只有出版权,没有手稿的所有权,除非在出版合同中有专门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手稿出版后不退回,但不等于出版社可以使用手稿,拿去卖钱。同理,如果钱钟书没有约定把手稿送给李国强,李国强无权把手稿卖掉。
钱钟书书信中语言幽默
根据拍卖公司披露的内容,被拍卖的钱钟书书信中的语言非常幽默。钱钟书在一封致李国强的信中就写到:“我懒走动,又怕热闹,假如不但容许隐姓埋名,而且能够隐形缩地,一定要到香港来观光一次,会忽然在您的办公室现形一刻来钟,和你拉手拥抱。姑妄言之,博一笑。”
著作权之惑
拍卖公司宣传时或已侵犯著作权
拍卖私人信件是否侵犯到信件作者的著作权?记者了解到,目前法律界对此也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拍卖只是物权转移,不牵涉版权变更,因此不违反著作权。既然收件人拥有信件的所有权,那么,拍卖就不违法。
“从信件的文字作品角度看,信件为私人信件,只是写给对方看,没有期待将来被公开,在拍卖的过程中,或在拍卖之后,导致信件的内容被公开,就侵害了作者对文字作品享有的发表权。”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说,“从信件的书法作品角度看,美术作品享有展览权与发表权。如果是已经公开发表的作品,持有信件的所有人可以将其公开,但如果不是已公开发表过的,信件持有者的行为就应该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