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鲜明指出了“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从一开始就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闭幕4天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要把全会提出的190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两次全会、两大主题、两份决定,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形成姊妹篇,如大鹏之两翼、战车之两轮,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环环相扣的推进链条,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狠抓工作落实提出了“五个到位”的明确要求。
从及时总结地方推进改革情况,对苗头性倾向及时打招呼提醒,到中央改革办成立督察局,专司改革方案督检之责;从强调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到强调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要问责……领导小组始终把抓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
从在重大改革方案中留出政策空间,鼓励不同区域差别化探索,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备可复制可推广价值的经验及时在更大范围推行……领导小组不断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
从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到试点实施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解决群众生产 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始终注重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
一年来,改革部署全面展开,改革渐次向纵深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随着 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坚冰正在被打破,一场深刻变革正在中华大地孕育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