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我不是潘金莲》并非简单地说谁是坏人?也没有简单地给所有的官员标签,而是深入到人性深处、人心深处、生活的习惯方面来刻画人。我们甚至对董宪法等一些官员会抱之以同情,因为他们并非不想解决李雪莲的问题,而是李雪莲的问题确实无法解决。他们也没有像古典戏剧里的那些官员那样残害忠良、杀人灭口、为非作歹,他们每一个都是有血有肉、有见解有抱负的人,然而,他们失去了最重要的几样东西:一是不为民着想,只为他们自己着想。这个官场已经成为一个私利场,哪里有公理?二是失去了基本的价值判断。虽然李雪莲有些无理,但她说的都是实情,且就是想要个说法,但是,没有一个官员愿意从人情的角度去理解她、相信她。
《我不是潘金莲》不得不让人想起电影《秋菊打官司》。她们都是要一个说法。也就是说,天底下总要有让人信的地方。这地方,在老百姓的眼里,就是官员所在的公家。我还想起杨显惠的小说集《甘南故事》。在那部小说里有一则《恩贝·白玛》,说恩贝的丈夫被人杀死,按照草原古老的法则,杀人必须偿命,但在现代法律中,杀人者并没有偿命,恩贝无法信任法律,她要儿子去报仇。终于,在她三个儿子长大成人后在一次集市上把仇人杀了,而她的儿子也进了牢房,她此时才感到释然。有人嘲笑她说,你这是何苦呢?她则反问,难道这不是古老的法则吗?在恩贝的心里,始终有信的东西,那就是深藏在藏民血液里的古老律令,但它与当代的法律产生了矛盾。这种矛盾同样出现在《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身上。在李雪莲看来,真的就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这就是人心。所以她总觉得公家一定会有人为她做主,但没有。
今年8月,中国人让过了唐慧,却又碰上了李雪莲。唐慧在网络的帮助下和网上无数持正义感的“刁民”们的支持下终于胜利了,并活了下来。李雪莲没有人帮,最终选择自杀。两个案件一真一虚,一浅一深,一喜一悲,直抵中国人存在的现实之困。(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