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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题材影视作品应该冲破禁区

2015-02-11 15:30:41 来源:中国作家网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二月河说,纵观历朝历代,没有一个像今天这样反对腐败推行廉政的行为,他用“蛟龙发怒、鱼鳖受惊、春雷震撼、四野震动”,评价了当前反腐败的斗争,充分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党中央反腐倡廉行动的真诚拥护,是赢得民心的丰功伟业。

  反腐没有禁区,而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却出现了盲区。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作家艺术家应该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 者,通过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如果我们先从创作者自身角度来审 视,创作者的触角未捕捉到时代的脉动,对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反腐败和腐败的尖锐斗争,缺乏先觉、先行、先倡的行动,少有深入反腐斗争一线的剧作家,深入实 际,了解新案情,发现新人物,创造更新更独特的维护党纪国法、勇于打虎者的形象,讴歌伸张正义的执法者作品,坐壁上观是无法创造出人们期待的刚正不阿的形 象。当下不能不承认反腐题材案情剧渐渐变成了盲区。

  反腐没有禁区,而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却出现了误区。当下很多创作者和评论者,也有的主管部门,认为反腐败题材影视作品揭露社会阴暗面太多,会产 生负面影响,影响执政党和社会的形象,因此笼罩着审查难以通过的阴影,投资者不敢涉足,即使有责任感的剧作家,面对这场反腐斗争,心潮澎湃、摩拳擦掌,但 是看到审查途径的红灯和黄灯,自然就画地为牢,在反腐题材面前望而却步,避而绕行,沉湎于千篇一律的欲望爱情、古装武打、旧作翻拍、抗日雷剧、谍战宫斗等 这些不犯忌讳的题材堆里,脱离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所掀起的廉政反腐风暴,采取了隔岸观火的态度。

  在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检察题材影视作品剧本创作会上,大家纷纷反映因“涉案剧”的限令,而使很多现实反腐败影视题材的剧目纷纷放弃,无人 问津,即使肩负着反腐败重任的监察检察系统,也无法推出反映现实的反腐作品,那些追捕贪官的检察官形象,那些代表人民利益伸张正义的身影,在影视作品中只 能销声匿迹。

  创作反腐败题材的影视作品有个前提,必须得到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诸如当年《生死抉择》的出笼,没有中纪委等各级领导的支持,这部电影也很难问世的。

  历时9年创作的电影《黄克功案件》,再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雷经天审理长征干部红军团长黄克功逼婚杀害女青年刘茜的恶性案件,展示了我 党在延安执政期间,无论资格多老,职务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违法犯纪,严惩不怠,决不姑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处以极刑。说明反特权反腐败是我党的一 贯原则。这个载入党史军史的经典案例发生在1937年10月,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没有使用赦免权,在给审判长雷经天的回信中严肃重申:“……正因为 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 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这让我理解了毛泽东从严治党依法治军的思想,始终激励我坚守不弃这个题材,全片贯穿“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的意图。为了这个剧 本能够拍摄,9年间,我先后给各级领导写了50多封信,历经层层审查,反复修改,特别是拍摄中,没想到遭遇了禁令,为了解禁这部影片,我以政协委员的名 义,请求中纪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政协领导审看影片,终于让这部弘扬民主、法治、平等、公正核心价值观的电影走出了禁区,展现在大银幕上。电影 表演艺术家田华看过《黄克功案件》后激动地流着泪水,道出一片真情:“这部电影如果早出来10年,很多干部看到黄克功的教训,前车之鉴,就会少犯错误,少 进去几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