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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企业上了“失信名单” 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2014-07-17 09:30:18 来源:华商报-今日商洛

   7月10日,商洛市商州区君诚商务酒店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至此,商洛市已累积有3家企业赫然名列该榜单。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
 
  昨日,华商报记者查询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显示被执行人为“商洛市商州区君诚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为王铁军,执行法院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4)西民一终字第00258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商洛市商州区君诚商务酒店给付西安上海城商场业主管理委员会425543.77元及滞纳金”,该企业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登榜。去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沈其霭的洛南县景兴金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景杰的洛南县乾金矿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原因,登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据有关法律人士介绍,今后,各级人民法院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迫使其履行义务。依照有关规定,最高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包括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如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田德政)

编辑:刘 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