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记者 王尚锋)7月31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商洛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听证会,听取各界人士对商洛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以促使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性。
据统计,全市现有公办幼儿园229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60.3%,公办在园幼儿5.04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7.84万人的64.3%。多年来,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的主要来源除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外,还建立了办园成本分担机制,适当向幼儿园家庭收取一部分保教费。目前,商洛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执行的是1999年省定标准的70%,即省级示范园、一类园、二类园、三类园、未入类园每生每月分别为100至120元、57至80元、44元、34元、28元。在实际执行中,我市一些县区的公办幼儿园保价费收取还低于这一市定标准。目前,这一标准已执行了15年,与目前公办幼儿园实际经费需求、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差距较大,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严重不适应,严重制约着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市教育局就全市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情况作了说明,市物价局陈述了听证方案,市成本队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情况。来自市直和七县区的21名听证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发表了各自意见,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同意上调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及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二,即省级示范园、一类园、二类园每生每月分别为220元、170元、140元,三类及未入类园110元每生每月,大家还就暂缓执行调整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和宣传教育力度、提价收入主要用于幼儿园设施建设、切实关注弱势群众幼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据介绍,市物价局在本次听证会结束后,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和吸纳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后,进一步充实完善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随后将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出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