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全市7县区20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理事会领导、监事会监督、院长具体负责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县级综合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础工资的70%和县级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在编在岗人员基础工资的100%纳入财政预算。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组建医疗联合体3个并运行良好,促进提升了各级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市妇保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及组建市妇幼保健院医疗集团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我市在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当中,大力推行家门口诊疗工程,配套制定和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双向转诊规定、病种范围目录和指南、医保分级报销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县镇、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加大对口支援力度,不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目前,全市50个镇卫生院达到甲级标准,省级规范化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基层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在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规范用药秩序,让群众购药少支出
药价虚高和以药养医是造成群众看病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对此,我市在市、县、镇、村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家县级公立医院、134个乡镇卫生院和2350所村卫生室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及时修改完善基本药物供应管理办法,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由1家扩大到5家,将镇、村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降到70%和80%;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巩固在100%,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达到省上要求,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累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3.59亿元。
与此同时,我市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在全市医疗机构强力推行基本医保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严格执行85个病种费用定额包干、病人日均费用控制制度,单病种执行率达到30%以上。健全医药费用监管体系和控费长效机制,加强临床用药、医学检查行为、高值耗材应用监管,全市住院均次费用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卫计局局长寒冰介绍说,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即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切实防止药价虚高,不断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要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在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行城市公立医院医联体模式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以费用控制、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推进医药分开,从根本上扭转以药补医的逐利局面。提高报销水平,让群众就医减负担
“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这句话道出了群众在看病就医上的苦闷和无奈。目前,在我市49万贫困人口中,有13.06万农村贫困患病人口,其中患重大疾病的4.17万人,丧失劳动能力的2.99万人。
为切实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早在2003年,我市就在全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镇安县探索建立的54个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和直通车报销模式,受到国务院领导和有关专家的肯定,成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着力提高报销额度,积极推行异地就医结算,大力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连年保持在100%,实现了应保尽保目标,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人均300元提高到570元,累计报销患者1990.08万人次38.63亿元,报销比例达到64.65%,群众受益水平明显提升。
据市医改办负责同志介绍,我市2014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5年,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将人均筹资标准由20元提高到30元,报销比例也相应提升10个百分点,报销封顶线上调至30万元,大病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增强。2016年,我市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926.13万元,报销大病患者2362人次,报销总费用1703.16万元,较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1.72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了群众大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