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在山阳县色河镇庙沟村一年近八旬的陈姓老人家中见到一枚珍藏了58年的抗美援朝纪念章。
该纪念章为铜质,直径4.3厘米,外形为五角星状,四周红色烤漆已经脱落,正面中央是毛泽东左侧头部浮雕肖像,肖像左右两侧各有一组麦穗,肖像下方铭有“抗美援朝纪念”6个字。像章背面铭文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1951”。据老人介绍,这枚纪念章是他当志愿军在朝鲜六年期间所颁发的20多枚纪念章中唯一保存下来的,其它的历经半个世纪都相继遗失了。这枚纪念章也是他保家卫国光荣历史的物证。
据有关历史资料显示,1951年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根据郭沫若、陈叔通等人提议,讨论决定制作抗美援朝纪念章,颁发给在朝鲜境内参加抗美援朝作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切人员;在朝鲜境内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中国医务、铁路、运输、翻译和参加停战谈判的工作人员、民兵、民工及其干部、记者、作家、摄影和摄制电影的人员;因组织调动,或因伤、病、残,或因服务期满而回国的上述人员,具有较高的纪念意义。(文/图贾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