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清楚这项运动的生意经,这份合同和新转播合同关系密切。这就是球员面对的一个问题,有时候我们想赚更多钱,但却不得其法。球员想拿到最丰厚的合同,但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联盟有30个老板,却有400多名球员,我们必须要多懂一些东西。球员应该和老板携手发展篮球这项运动,这是最重要的。”
——詹姆斯去年夏天曾说
谈合同和打球一样精
詹姆斯打球,出了名的球商高,少有科比式的强投强突,总是追求最合理的方式,他的三双就是这么打出来的,关键时刻不投篮而把球传给位置更好的队友,这一点也没少被黑。谈合同,詹姆斯也和打球一样机智,总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利益,指的不只是钱,还综合了球队实力、未来发展等各方面。
詹姆斯的第一份合同是新秀合同,从2003-2004赛季至2006-2007赛季,詹姆斯总共获得大约1800万美元的工资。2006年,骑士提前一年和詹姆斯进行续约谈判,最终签下4年6000万美元的合同,原本詹姆斯可以拿到5年8000万美元,但他选择了一份相对短期的合约,关键在于詹姆斯履行完合同的前三年后有权享有球员选择权,可以提前终止合约,成为自由球员。
今天回过头来看,可以看到那一年隐隐埋下的伏笔。那年夏天,韦德原本同意了热火5年8000万美元的顶薪,波什也初步同意和猛龙续约,但詹姆斯签下短约后,韦德、安东尼、波什等球员后来也重新谈判,效仿詹姆斯的签约模式。
这才有了2010年夏天的“决定”,2003黄金一代集体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而詹姆斯最终和韦德、波什聚首迈阿密。
如果只是为了钱,当时加盟热火并不是最好的选择,留在克利夫兰,赚到的薪水可以比其他球队多3000万美元,终老尼克斯,有机构研究称职业生涯可以入账19亿美元,而去热火,大约是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