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小华 王慧琦)“不久前村上主动找我,看我符合条件要给我办低保,知道这个消息,心里真是热乎乎的。”山阳县十里铺街道王庄村新纳入低保的村民吴大爷高兴地说。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民政局聚焦全县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助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据了解,山阳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在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对在册低保家庭中无重病重残对象、享受“单人保”不属低保边缘等家庭做好政策解释,做到应退尽退;对未享受救助政策的重度残疾人、大额支出医药费人员、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监外执行等特殊困难人员全面排查核实,做到应纳尽纳。2024年以来,山阳县农村及城市低保新增加1175户1981人,取消1434户2634人,变更增加380人,变更减少1174人;特困供养人员新增179人,取消217人;引导入住敬老院202人。
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困难群众存在就业、产业发展、灾难、医药费报销等问题,督导县民政局和各镇(街道)及时向县人社、农业农村、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建议书》,由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纳入相应专项救助范围,严格按照政策开展分层分类联动救助,有效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地。
同时,山阳县纪委监委督导县民政局广泛宣讲《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商洛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制度性文件,完善印制了《山阳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导引》《山阳县特困供养人员政策导引》《山阳县临时救助工作导引》等便民提示,注重完善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