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委会将黎泽潮的这份说明材料转交前述两位学者,请他们再次鉴定。2014年12月30日,两位专家将第二次鉴定意见反馈至古委会。黎泽潮的辩解,没能让专家推翻先前的结论:“网上所揭发的黎书抄袭问题,其重点并不在校记和笺注部分。黎泽潮之所以在此次的说明材料中,以校记和笺注为重点,就是试图避重就轻,通过证明《校笺》与鲁明论文校记、笺注的不同,从而证明这些内容出于自撰,并未抄袭,最终洗白自己,混淆视听。实际上,黎书校记部分与鲁明论文校记的区别,主要是写法上略有不同,其内容实质大多数仍是袭自鲁明。与《校笺说明》中的公然抄袭相比,这种有意抄袭而又泯灭痕迹的做法,实际上更为恶劣。”
在黎泽潮提交的说明材料中,罗列了70条与鲁明论文条目相同但表述不同的校记。如,鲁文:【玄宗目之】“玄宗”,《唐语林》作“上”。《校笺》的表述则为:玄宗目之,《唐语林》作“上目之”。“这样变换一下表述方法,难道就可以说称得上‘明显不同’,从而堂而皇之地把其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专家指出,“鲁明论文在列出异文的同时,常常会表达自己倾向性的意见,即校勘学上的‘定是非’,这是比‘列异同’更重要的工作,但黎书窃取时往往会把鲁文中表示倾向性的文句删去。”
针对黎泽潮对笺注条目的申辩,专家意见认为,这些笺注确实不是抄自鲁明论文,其中“安禄山”“政和公主”等不少条目系照抄“百度百科”。
外行何以充当内行
“即使不存在抄袭问题,这样的成果也没有达到古委会项目结项所要求的水准。”一位专家如此认定。然而,这样一个学者眼中“蹩脚的剽窃者”,在科研项目申请方面并不外行。
不少网友发现,在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官网公布的个人简历上,黎泽潮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广告学领域。在2010年6月项目申请评审书中,黎泽潮填写的研究专长为“古代文学”,职称“教授”,职务“系主任”,最后学位“在读博士”,成果字数“20万”,并说“黎泽潮近年主要从事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教学任务相对较轻,专力做好本项目的时间有充分的保障”,项目主要参加者还有知名学者、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丁放等人。申请书中同时附有各级单位签署的申报意见,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意见是:“黎泽潮教授是我院中国古代文学在读博士,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完全具备承担本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条件。本单位完全同意该课题的申报、立项。”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的意见是:“愿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同意对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工作提供信誉保证。”安徽省教育厅也“同意申报”。
凭借这样一份项目申请书,“《因话录》校笺”在当年通过古委会组织的两轮专家匿名投票,成为直接资助项目,获得两万元研究经费。但是在最终出版的《〈因话录〉校笺》中,黎泽潮仅表示近年师从丁放攻读中国古代文学博士学位,并未提及有其他人与他共同整理此书,书的字数也从20万缩水到5万。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古委会有相关规定:“已确立为高校古委会直接资助的立项科研项目,成果出版后,如发现有失学术规范或有悖学术道德的情况,一经查明,古委会将取消其立项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通报批评。”正是按照这个规定,古委会决定取消“《因话录》校笺”的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在《高校古籍工作通报》上公布此事的处理意见,并对项目负责人黎泽潮提出批评。与此同时,古委会还将向签署了同意申报意见的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和安徽省教育厅通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