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良好的科学素养,并不一定意味着知识的堆积。当然,从广义上讲,科学素养自然也包括了掌握一定的基本科学常识,以及对科技本身所持的态度。但在这里,我更愿意把它与这两者分离开来,做一个狭义的描述。在我看来,科学素养和孤立的科学知识无关,而在于一个人面对未知的问题时,是否能以理性和科学的态度去面对。举个例子,据说福尔摩斯甚至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这个事实,这当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反过来,福尔摩斯的头脑显然是非常理性和有逻辑的,因此,至少他:
承认自己并不了解这个问题,在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之前,不会轻易地把它当作论据;
如果他确实想了解这个问题,他不会仅仅是寻求一个答案,而会进一步询问其背后的理由。当他看到一系列的科学证据之后,福尔摩斯会合乎逻辑地判定,地球绕着太阳转确是一个合理的事实;
如果他愿意,他完全有能力自己去查证这个问题,并且能判断哪些源头是更可靠的,哪些不怎么可靠。
如果福尔摩斯能够做到以上几点,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哪怕他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也并不能算是毫无科学素养。他不知道这个常识,只不过因为他从来不关心这个问题而已。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听别人随口说了一句“科学家认为地球绕着太阳转”,就深信不疑,到处宣扬,而对其背后的道理不闻不问。那么,他虽然得到的是一个正确的科学事实,但显然并无助于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很容易想象,假如下次又有另一个人告诉他“地球其实是绕着火星转”,他又有什么理由不予采信呢?这种人在谣言面前,实际上是最缺乏抵抗力的。
这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一下“科学”这个词。我觉得,在今后的科普教育中,有必要向公众反复强调一个观念,即“科学”其实是一种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科学并不是某种具体的知识,而是一种方法论,指的是人们在进行推理和论断中所使用的一整套判断准则,或者换句话说,科学其实是“科学方法”的简称。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作为名词的“科学”,实际上是指“用科学方法所得到的知识体系”。科学方法是一种理性原则,它并不局限于自然界的研究,实际上,当这套准则被应用于自然界时,我们就得到了自然科学体系。而把它应用于人文社会的研究时,我们就得到了人文科学,或者说社会科学体系。两者虽然有不小的差异,但基本的科学研究准则却是大致相通的。
理解了这一点,就可以避免和澄清许多关于科学的误解。比如人们应该明白,一个结论,比如“地球是圆的”,其本身其实谈不上科学不科学。它之所以成为一个“科学结论”,那是因为它是通过“科学方法”所得到的。换句话说,一个论断是否科学,并不仅仅看其结论是否正确,而主要是看它论证的过程是否符合科学方法。反过来,如果有人做出了这样的论述:地球是圆的,因为这是某大神在梦中告诉他的。那么,这个论证就谈不上科学(哪怕其结论恰好是正确的)。
然而,什么是“科学方法”?它又包含了哪些具体内容?遗憾的是,这是一个大题目,不可能在这篇文章中三言两语就说清楚。而且关于这点,科学哲学界也还存在许多争论,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总结出一些关键性的基本原则。就我个人而言,我愿意把科学方法简单地描述为:它是一种在综合所有可得信息的条件下,以实证或演绎的方式,合理判定某个论点可信度的一套方法。这套方法包含了许多准则,包括:怀疑主义精神、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理性思维、逻辑论证、可查证性、可证伪性、有可检验的推论、奥卡姆剃刀原则等等。关于这个话题,在这里不能全部展开,但总而言之,人们应该明白,“科学”关注的是某个命题所得到的过程,而不是这个命题本身。这就像考试最后的证明题,如果你只是蒙对了答案,而没有合理的解题过程,那也是得不到分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