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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国内文学奖泛滥 应建立监察制度

2014-12-18 15:56: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2月18日电(上官云)从鲁迅文学奖到老舍文学奖、再到路遥文学奖,一个出色的奖项对文化界、读者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单以诺奖为例,2012年至2014年得主分别为中国作家莫言、加拿大女作家门罗以及法国作家莫迪亚诺,在名单公布前,这三位作家的作品都卖的不是“很景气”,之后几乎均被抢购一空,乃至需要“连夜加印”。而曾经备受推崇的国内多个文学奖,却正在逐渐失去“公信力”与权威性。在这点上,学者们也各有看法。

  由来:文学奖曾承担重要职能
  在很多人尤其是文学青年的心目中,能拿到一个有分量的文学奖是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在潜意识里,不少读者也认为,得到文学奖的作品必然多半是好作品。评论家周志强从文学角度分析了文学奖设立的初衷与最初承担的职能。
  历数国内文坛影响力较大的奖项,还是当属中国作协举办的各类文学奖。著名评论家白烨对这些奖项比较熟知,也担任了2014年鲁迅文学奖的评委。据他介绍,早前大型文学奖项并没有严格的规范,从2005年3月起,中宣部制定了《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就全国性评奖活动主办单位的资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设立全国性文艺奖项,需要遵照以上规定,按照要求向有资格主办的主管部门申报,得到审批之后才能立项和举办。
  对于白烨的说法,周志强分析,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文学奖曾经承担了重要的社会职能,推出很多作家,比如刘心武、张洁等人。同时,通过文学颁奖活动,实现了什么是“好作品”标准的制定,当时的读者构成也相对简单,符合大部分人的要求,“但文学奖的评选结果,在当时也是有争议的。但是那是的文学奖能够确立新的文学写作模式与创作意识先锋性、保守性的分水岭。”
  但进入新世纪后,这种状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文学奖几乎失去了对文学发展的号召作用。周志强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学奖越来越成为作品市场化的标签,具体表现在获奖后的书能够大卖,作者能够获得名声,“同时文学生态也发生重要变化,纯文学、通俗文学、网络文学出现融合趋势,并拥有各自的读者群,其评价标准几乎完全不同,文学奖再试图达到三个领域的协调一致就十分困难了。”
  现状:国内文学奖泛滥难有真正的“客观公正”
  从某种程度上说,读者对获奖作品的关注源自该文学奖的公信力。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是,国内多个文学奖似乎正在逐渐失去这种话语权。譬如鲁迅文学奖,早年它曾推介过阎连科、池莉、徐小斌等一系列优秀作家,随后不久,便陷入“徇私”、“跑奖”的负面评价之中难以挣脱。更不要说刚刚起步的“路遥文学奖”,连举办的合法性都受到质疑。
  学者胡野秋用“泛滥”来形容目前国内文学奖的现状,而不断传出的评奖丑闻更使其公信力和权威性大打折扣,比如鲁奖曾经出现一个作者三次获奖的情况,这让人觉得评选机制十分混乱,“文学界有个说法‘面朝文学,背对文坛’,或许就是对评奖水平下滑的一种抗议吧。”
  文学奖的官方化也是胡野秋注意到的问题之一。他说,很多人会有这样的观点:文学奖是官方出钱就要由官方来办,但这个想法是很值得商榷的,“文化事业会管办分离。在国外,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就不受政府影响。”
  无论如何,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都多少带有一些官方色彩,并且举办多次;相较而言,完全由民间人士操办的“路遥文学奖”似乎更容易在评选章程方面受到质疑。胡野秋承认,目前民间文学办奖仍然相当不成熟,“很多还都是官办模式,很难确保奖项的公正性。”

编辑:余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