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质监局对上海市内生产的实木及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本次共抽查了88批次的产品,其中有7批次的地板质量不合格。其中,58批次的实木产品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30批次的实木复合地板产品抽查中有5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了16.7%。质监局相关公告指出,在尺寸偏差方面,标准规定产品的公称宽度与平均宽度之差的绝对值应≤0.1mm;在标识方面,标准规定产品应注上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产品名称、面层木材名称、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据了解,在此次的专项监督抽查中,实木地板的问题多在“尺寸偏差”和“标志或包装标识”方面,而实木复合地板所存在的问题除了上述两点外,还包括“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的缺失。(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