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当时明明告诉我买的是全险,怎么出了事故就不肯赔了?”
前几天,金华余先生打进本报热线0579-89111111,气呼呼地跟记者抱怨:自己去年刚买了一辆奔驰车,按照4S店的提示去平安保险办了“全险”,总共花费1.7万元。两个月前,因为倒车时不小心,“嘭”的一声,车子一头撞到了路边的树干上。
余先生下车一看傻眼了,倒车镜外壳四分五裂,玻璃也碎了一地,还好其他部位都完好无损。他赶忙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可是定损员看后却说,倒车镜单独损毁属于免责条款,不能赔偿。
余先生一听就懵了:买了保险还得自己掏钱修?当时买的是“全险”,可最容易坏的倒车镜却不赔,这是什么规定,太不合理了吧?为什么没人提过什么免责条款?问号一个一个打在余先生心头。
疑问>>买了“全险”,怎么还要自己掏钱
余先生找到平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想要讨个说法。接待他的业务员却解释说,平安车险属于B类险种,后视镜、大灯等都是需要单独上险的,并不在保险范围内。
业务员还向余先生出示了一份平安公司2009年新版机动车保险条款。密密麻麻一堆文字中,其中一项条款写道:倒车镜单独损坏、车灯单独损毁,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损坏、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不负责赔偿。
看着白纸黑字的条款,余先生一时也无可奈何了,只能怪自己没有仔细看合同,哑巴吃黄连,回去后自掏腰包,花了1.2万元修好了倒车镜。
然而,事情过去一个多月,余先生越想越觉得自己被保险公司忽悠了,当时买保险时,明明听到业务员说的就是“全险”,也从来没有人提醒过他还有什么附加险。
“要是讲清楚了,我一定会买的,还差这几百块钱吗?保险公司这样做,让人真的很不爽。”
解释>>“全险”只是业务员的发明,并不等于“包赔”
带着余先生的疑问,记者走访了金华市区几家保险公司。根据业内人士说法,“全险”只不过是某些保险业务员发明出来的概念,车险中根本就不存在“全险”这个险种,不过是业务员在向客户介绍情况时口头上的简单提法,指的是客户投保的几个险种基本涵盖了常见的一些风险。
比如对新车来说,“全险”一般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投保以上险种基本上能够涵盖交通事故中常见的风险。
“其实每个险种都会有免责条款,并不是只要出事故就‘包赔’。”一位业内人士针对余先生情况解释,现在的车险条款一共有A、B、C三类,平安公司选用的是B类险种。这类险种中,像倒车镜单独损坏这种情况就不在理赔范围内,车主需要投保相应的附加险种,才能获得赔偿。
如果是这样,平安保险当时为何没有向余先生说明?
对于这个疑问,平安保险内部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有的业务员在和客户沟通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尽到事前充分告知的责任,有些条款没有向客户解释清楚,使客户产生误解。“这种事情也是常有的,出了事故后,处理起来往往比较棘手。”
提醒>>三类保险产品各有优劣,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除此之外,余先生还有一个疑问:倒车镜是最容易毁坏的部件,为什么要把它列入保险免责条款中,这做法合理吗?
对于这个疑问,业内人士解释,目前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都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中国保监会批准的。2007年起,新版车险条款被划分为A、B、C三大类。其中,以人保为代表的11家保险公司选择了A款,平安等13家保险公司选择了B款,太平洋等5家保险公司选择了C款。由于分别采用了不同版本的商业车险条款,不同的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和免责范围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