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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驾驶十大恶习

高速公路驾驶十大恶习

2015-10-20 08:51:21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恶习九:事故现场看热闹。一单事故后,周围车辆会故意放慢车速,看个究竟。这种看热闹心理,往往会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造成更严重的拥堵。高速路上,一发现前面道路发生事故,这时就要提高警惕。先是踩刹车,降低速度,发现不得不停车的时候,一定要马上看观后镜里有没有大货车跟着,如果有,一定要提前减速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车注意,给后面的大货车充足的距离和时间减速,如果后面的大货车按喇叭或不停地闪灯,这时一定要往旁边闪,哪怕是撞向护栏都在所不惜,因为后车已经刹不住。
  恶习十:发生事故后不作警示。常见事故之后,车主下了车,报完警,报完保险,便无所事事、谈笑风生。报警报保险只是第一步,紧接着必须做警告标识,并且一定要一百五十米外,距离宁可多,也不能少。如有人员受伤,应做必要处理,如是轻伤,移动到路边和护栏外,如是重伤,除非是专业医护人员,否则就不要移动。注意,高速发生事故后,一定要设置警示牌,否则容易引起二次事故。必须提醒一点,二次事故会追加一次事故事主的责任。
  交警提示,高速堵车,多数是人祸,而非天灾。物质上,我们已经富裕到买得起车;精神上,我们还远未达到用得起车的程度。文明驾车,安全出行,匹夫有责。诚然,文明的驾车环境,安全的高速出行,不是仅靠一人一车便能实现,但是,每一个人就因此不遵纪守法,那驾驶环境永远不能得到改变。切记一点,给别人添堵就是给自己添堵。(薛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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