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特利呢?如果您仔细看他的录像,会发现他喜欢中距离清空要位,拿到球后,先打量周围,等大家落好了场子,就用试探步规量,晃动,等对手绕晕了,他才启动,然后或中投、或造犯规、或上篮。
这里的一个区别是:阿奎利的进攻,往往顺势而为,拿到球,3秒内也就出手了。丹特利的进攻效率更高,但他的进攻,得大家摆好了场子,清空了地方,然后他来拿球,每次从持球到出手,起码6秒钟,还不算先前的跑位落位。
而一次进攻,只有24秒。
所以:效率高,得分高,可是黏球,大家还是讨厌你。
韦德、科比完成最终进化
皮尔斯曾经说过,巅峰期麦蒂最可怕的一点,在于他每次起跳投篮,太高太快,根本无从干扰;因为他的强拔快,而且不需要过多的运球调整,所以只好从阻绝他接球、不让他在反击中接球开始做起。
汉密尔顿在2004年东部决赛对阵米勒期间,说过类似的话。他说他自己最有威胁时,是己方抓到前场篮板,“因为对方那时通常来不及对我保持防守站位。”他说到自己的长处,“我没有一个回合是松懈的”。
他无休止地跑,总能跑出一个机会。比卢普斯也说过,24秒限时里,只要你空给汉密尔顿2秒钟,就够了。
出手快、不需要额外调整的好处,就在于此。
韦德2012年春天把球权放给勒布朗,季后赛前,他跟ESPN说起,“我让勒布朗别担心,让他自己打舒服了,我会管好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