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敬之)近年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林业部门创新“以劳代偿”生态修复模式,在城关街道鬲家村建成首个公益碳汇林暨生态修复基地,引导违法者从“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筑牢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
构建“检察+林业+碳汇”协同机制,夯实转变基础。该院牵头制定《生态修复劳务代偿实施细则》,明确违法者劳动时长、内容及考核标准,建立“劳动签到+日志记录+影像留痕”监管体系。联合林业部门组建专业指导团队,开展苗木养护、巡护技巧等培训,确保修复质量。
创新实践路径,推动身份蜕变。在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案件中,经济困难且真诚悔罪的违法者,以公益劳动折抵生态赔偿金。曾非法猎捕鸟类的违法者参与秦岭腹地巡护、布设红外相机,协助监测野生动物活动;在板岩镇香沟村,违法者补植红豆杉等苗木,昔日荒坡已复绿焕新。同步组织违法者开展“现身说法”,深入镇村宣讲20余场,形成“治理一人、教育一片”效应。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转变成效。建立“修复—跟踪—验收”闭环机制,通过常态化“回头看”核查植被恢复情况,已完成35处受损区域生态修复。目前,基地已吸纳50余名违法者参与劳动,修复林地120余亩,投放野生动物食源植物3000余株,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治理目标,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了鲜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