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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

2025-06-19

来源:商洛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远鹏)“法官,您给评评理!暖气管道破裂导致我家损失严重,这都十一年了,找了物业不知道多少次了就是不给处理!我能怎么办?只好不交物业费了……”原告王某怒气冲冲地向法官说道。
  “法官,时间过去太久了,具体原因和损失情况很难查证清楚。而且这些年他欠缴的物业费也不是小数目……”被告某物业公司经理面露难色地说道。
  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困扰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长达十一年的财产损害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待双方时就发生了开头这一幕。该案源于2013年,王某家中暖气管道突然破裂,热水汹涌而出,浸泡了房屋与室内家具。此后多年,王某反复与物业公司交涉维修与赔偿事宜,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失望之下,王某拒交物业费至今,双方矛盾如冰层凝结,日积月累。
  前期调解时双方互不相让,时过多年导致房屋受损根源与具体财产损失数额一时难以确认,案件陷入僵局。如按常规程序启动司法鉴定将不可避免,这无疑意味着当事人需额外承担不菲的鉴定费用,还可能出现程序空转无法下判,徒增当事人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决心另辟蹊径,利用休息时间多次与双方深谈,耐心倾听双方多年积压的委屈与诉求,释明法律风险,更以情理为线,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点。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物业公司同意免除王某拖欠的全部物业费,王某承诺自行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不再要求物业赔偿。这起跨越十一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本案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共情与担当,将纠纷化解于庭前,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度与温度——程序正义并非终点,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意度,才是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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