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评奖制度,稳定价值标准
在白描看来,文学界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整合众多文学奖项,如何提高评奖的公平性、公开性、公正性和公信度,充分发挥文学评奖的积极效应是当务之急。
事实上,在国家级文学大奖的评选过程中,评选的组织者对于确保评奖公正已采取了多种措施。比如,今年的鲁迅文学奖评奖专设纪检组,纪检组成员列席各评委会的评奖会议。第四轮和第五轮评选,评委是在公证人员在场时投票的。整个评选历经五轮,每一轮评委都是实名投票,第五轮投票的情况向社会公布。这些制度设计,一定程度上促进评奖的公平、公正。
作为“民间奖”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公信力的“华语文学传媒大奖”的策划者、发起者和评委会主任,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谢有顺认为,建立一种有效的评奖制度至关重要。“从第一届开始,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就实行记名投票、固定并公开评委名单、邀请国家公证员参与评奖全过程、终评会议向记者开放、在报纸上公布终评会议讨论实录、发布专业的授奖辞等”,谢有顺告诉记者,所有这些举措,就是为了建立严格的评奖制度,营造优良的评奖文化。
从2003年设立至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已连续举办了12届。谢有顺认为:“保持一种文学价值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是一个文学奖能走得更远的关键所在。很多文学奖之所以中途夭折或者饱受诟病,原因就在于其价值标准多变、混乱,无从取信于人。”(本报记者饶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