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中国影视文学版权拍卖大会有望每年举办一至两次,今后主办单位还将以中国影视文学版权交易平台为支撑,依托淘宝网继续进行线上拍卖,形成线下与线上、集中拍卖与常态拍卖相结合的模式。“未来,我们希望所有的流程都搬到线上去,这次才有更高的效率。”殷秩松介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认为,搭建这样一个编剧和制作机构的版权交易平台,是促进影视精品生产的一个新的创举,符合了文化市场发展规律,也符合版权产业发展的规律,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影视文学的作者、编剧创作精品的积极性。
版权保护仍是难题
剧本披露太少,影视公司看不懂,披露太多,创意又容易被窃取
与剧本动辄百万的成交价相比,文学作品显得有些便宜,此次有四部文学作品影视改编权参加拍卖,分别是《湘西秘史》《燕窝》《幸福炮兵》《音乐会》。其中,海军政治部创作室主任朱秀海的小说《幸福炮兵》拍到150万。
尽管影视剧本成交价格远高于文学作品改编权,但却面对着一个更加让人头疼的问题:“见光死”。传统剧本交易都是私下进行,还有很多是“小作坊”式生产,即影视公司提出要求,编剧按需创作。拍卖与以往最大不同就是要将剧本的主要内容甚至剧本大纲展示在众人面前,编剧的创意面临被抄袭的危险。
“剧本比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情况差很多。剧本主要是卖创意,经常是你说了一个想法,别人听了去就能把你的创意卖了,不止于此,前两天一个剧本抄袭的作品,连人物名字都没有改,就拍出来了。”作家出版社研发中心总监吴滨向记者解释,“文学作品是受到保护的,因为小说是正式出版物,在出版的那一刻起就受到了保护。而剧本没有发表这个环节,谁也无法证明这个故事是谁在什么时候写的。”
善意的借鉴和恶意的抄袭,这个界限有时候也是很难截然区分的。“考虑到剧本这种作品信息上的敏感性,我们推出了封闭会员交易机制。”殷秩松介绍,不仅会员需要认证,而且在不同的阶段开放不同的信息,披露不同程度的信息,比如说你要看到具体剧情,基本上是到了交了拍卖保障金和版权信用保证金之后,在这个前提下,你才能够看得到。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分级控制的手段达到保护版权的目的,防止剧作家的利益受到损失。此外,平台还引入了知名法律公司,在不同阶段全方位保护作家的文学作品版权。
殷秩松也坦承,剧本拍卖确有难度,“剧本披露到什么程度,这都很考验我们的拍卖。披露的太少,影视公司看不懂,太多了,创意又容易被窃取。版权保护是个世界性难题,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去保护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