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推爱,万物同仁。
能尽其性,斯为圣人。
经籍所载,师儒所述。
为人之道,非有他术。
穷理致知,返躬践实。
黾勉于学,守道勿失。
这首《学为人诗》,文字并不浩繁,义理并不艰深,却可以说是为三岁的胡适开启了人伦道德之门。诗中所强调的“为人之道”,分别阐释的所谓人臣、人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道,都言简意赅,明白清楚。可见,如何看待与对待这“五伦”,从小树立正确的“为人之道”,是胡适家训的核心内容。
胡适三岁时,其父亲写就这本《学为人诗》,恰逢1894年中日甲午海战爆发,其父艰难镇守台湾期间。1895年正月,胡适由四叔护送,离开台湾至上海,这一别也就此与父亲永诀。
按照《四十自述》中的记载,胡适与其父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只有近两年光景,但记忆却是深刻的,其父的言传身教让他铭刻于心。在其父死讯传至家中时,胡适以白描的手法,流露出无声的悲痛。他写道,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
四五岁时的胡适,后来一直在诵读其父留下来的这首诗。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这些话都是我四五岁时就念熟了的。先生怎样讲解,我记不得了;我当时大概完全不懂得这些话的意义。”直到四十岁时,开始写《四十自述》之际,胡适才恍然大悟这首诗的真谛——这不但是中国传统教育体系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更是“采纳了理学家的自然主义的宇宙观”。胡适认为,其父“做的《学为人诗》是接受了程朱一系格物穷理的治学态度”。为此,他进一步总结说,我父亲死得太早,我离开他时,还只是三岁小孩,所以我完全不曾受着他的思想的直接影响。他留给我的,大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遗传,因为我是“我父亲的儿子”;另一方面,是他留下了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
无论如何,这本薄薄的《学为人诗》,自有其沉甸甸的分量与价值。这不但是胡适追怀父亲的珍贵纪念,更是中国近代童蒙教育的生动存照之一。(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