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这部小说我蹦出来的想法特别多,书里主要叙述的是她们如果成功写一本关于黑人女佣的书,其实这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小说几乎都是女人的声音,而且还是黑人妇女的声音,男人都处在非常次要的地位,其中不乏女权主义的味道,让我很容易联想到德国电影《罗拉快跑》。小说主要讲述的是种族歧视的故事,其中充斥着的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我想,不仅是四十年前的美国存在,就是现在也是处处存在,保不住将来还存在,2006年的奥斯卡金奖电影《撞车》不就是身边的典型吗?昨天,在麦当劳看到一个金发丰满美女和一个黑不溜秋的老外的恩恩爱爱着实让我感动,这可能也是四十年前的愿望“我有一个梦想”吧。
我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这部小说是斯托克特在纽约写的,她在那里生活了九年,让她完全以回忆来写这样一部四十年前为背景的小说,她是怎样精准地表达出原汁原味的黑人女佣生活,莫不是她也如小说中的雯那样也有一个收集黑人女佣故事和她们真实感受的过程?否则,她就是记忆童年生活的天才或者她是还原生活场景的达人。还有,我们在阅读时关注着那本书艰难地诞生,而斯多克特的这本书本身也经历了近五十家出版社的退稿,当然,最后的超级畅销和广泛好评使得这个过程变得动人无比和充满传奇色彩。所谓书里书外就是人生,就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