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针对儿童的文学与现代儿童观的确立密切相关。现代以来,童年与成年的隔离就建立在对儿童“异质性”身份的认定上,这也是成人与儿童“二分”的前提基础,儿童文学不过是这种“二分法”在文学领域的产物。在这种童年观的前提下,不管童年的纯真是否值得尊重,童年都未被视为一个值得永久停留的阶段,童年与成年之间的距离必须被跨越,因此童年需要“教化”,对儿童所要播种的梦与希望亦孕育其中,儿童文学隐含着精神教养。西方19世纪上半叶开始的儿童文学的制度化,是伴随着格林童话的7次修订得以确立的,这个时期儿童文学故事里就普遍存在着对儿童“想象力的驯化”。而19世纪后半叶,随着反思的深入与想象力的解放,文学开始质疑以现代文明“教化一个男孩”的必要性。接下来的一个世纪,对教化本身的质疑很快被“如何教化”的热情所取代,儿童文学也陷入对教化手段“有效性”的探究之中。
虽然今天儿童已经“被发现”并被称作现代意义上的主体,但儿童是否真的获得了尊重仍然是个很可疑的问题。当我们以“种梦者”的身份、以文学的方式去填充或建构儿童的某种主体性时,是去建构我们想要的儿童主体性,还是儿童天性和潜力充分开掘的主体性?换言之,儿童文学是要帮助我们劝服儿童成为我们所希望的样子,还是帮助儿童成为他们自己?将天真、无知、脆弱等视为童年的本质,使得儿童在享有更多关爱的同时也受到更多限制,尤其以“爱”为教化手段时,儿童往往都会乖乖就范,在故事结尾变成一个“好孩子”,同时让故事外的小读者分享和认同这一标准化的童年,从而极大提升了儿童规训教育的有效性。因此有理由追问:儿童文学将童年“纯真”的假设本质化,是否有可能把对童年的过度保护与控制合理化,从而强化社会规训的“正当性”,进一步造成儿童天性合理发展的弱势地位?当儿童文学蜕变为这样一种有效教化方式时,它所编织的梦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属于儿童自己的?
事实上,成人的“捍卫童年”常常与儿童的“逃离童年”形成反讽式对照。在朱迪·布卢姆的儿童故事《超级骗子》中,5岁男孩早已知道圣诞老人不存在,为迎合成人对自己“天真可爱”的愉悦想象,便假装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以取悦父母并得到期待中的圣诞礼物。这是儿童的天真还是成人的天真?儿童文学是否还要继续“纯真”地“假装”下去?对儿童文学特殊性的过度强调,还隐含着另一种危机,就像游戏史中提到的“滚铁环”游戏,它从中世纪末成人与儿童共享的游戏,到17世纪末的儿童专有,滚铁环的孩子也越来越少,最后这一游戏终于被抛弃。这或许证明了一个真理:玩具要引起儿童的注意,它应该让孩子们想到这东西与成人世界有点关系。那么同理,当儿童文学意味着是儿童唯一能够阅读的文学以及只有儿童才阅读的文学,是否儿童也要抛弃这样的儿童文学?因此,在尊重儿童与成人、儿童文学与成人文学必要界限的前提下,寻找二者之间可以对话的语言才更具现实意义。
(作者为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