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装修完成后六个月内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Tips想要避免装修纠纷? 装修前一定记住这4点
装修维权并不容易。虽然消费者有各种途径可以维权,但现实的情况却很“骨感”。诉诸法律途径耗时耗力,让许多业主望而却步。而一些小装修公司和游击队,即使在法庭上败诉,也可以通过注销公司、卷土重来等方式,避免执行法律义务,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因此,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在装修之前必须明确以下4点,这样有助于消费者提前规避不必要的装修纠纷。
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公司。尽可能选择证照齐全、口碑好的装修公司,这类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相对较有保证,一旦发生纠纷,也相对比较容易沟通并解决问题。
提前收集并了解相关知识。装修之前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收集有关装修材料和工艺的信息,或找懂行的朋友提供建议,避免仅凭价格做决定。
签订书面合同并细化条款。签订装修设计合同时,要注意列明项目、数量、材质、规格、质量、时间、售后服务等细则。同时,要明确安装、验收、违约责任等。在签订建材订购合同时,除了列明商品的材质、规格、配件、数量等,还要明确甲醛等危险有害因素的标准,并与商家约定“三包”期等。做到这些,一时发生纠纷,可依据合同解决问题。
养成妥善保存证据的习惯。建议在装修过程中与装修设计师、监理等多沟通,确保原定方案顺利进行。如出现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向装修负责人反映,要求作出相应修改。如对方拒绝处理,消费者可凭合同、发票等,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