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专款专用;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时拨付,确保供餐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原料采购、食物领取、库存盘点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流程规范透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依法健全财务机构,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二,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定期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督促有关学校、供餐单位或个人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要建立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