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两度败诉
一堂体育课后,11岁女孩脚痛。家长认为,是体育课的下蹲运动量过大,导致孩子受伤。她起诉到法院,向学校索赔100万。一审及终审,家长都输了
家长 不愿放手
终审败诉后,家长几乎每天来到学校门口,举牌向学校索赔。拦截校领导和老师,辱骂老师。有时,她还把牌子挂到女儿的脖子上。
孩子 左右为难
对于脖子上挂牌子一事,孩子说有点羞人,心里不想挂,但妈妈要自己挂,就挂上去了。一边是老师,一边是妈妈,孩子左右为难,“我不知道怎么办。”
22日中午,40岁的邱小春又出现在校门口,右肩挂着一张“维权”的纸牌子。
2011年2月,一堂体育课后,11岁女孩加加感觉脚痛,后被诊断为“胫骨结节炎”。家长邱小春认为体育课运动量过大,导致孩子受伤,起诉到法院,向学校索赔100万。一审、终审都判决家长败诉。终审判决后一个多月以来,几乎每天下午放学,邱小春就会在校门口“维权”。
龙王庙正街小学校长杨涛说,她最难过的是看到左右为难的加加,上学时老师教她,放学时看见妈妈辱骂老师。
校门口
家长让女儿“挂牌”维权
22日中午,龙王庙正街小学。
邱小春正对着校门口,右肩上挎着一张“纸牌”。纸牌上写着“本人是龙王庙正街小学(学生),于2011年2月下旬,被老师强行做下蹲运动,使我双膝骨折后遗症,至今一分钱未付,本人已一年未上学,请求学校(赔我双腿,赔我双眼)。”
“赔我双眼”是邱小春最近加上的,邱小春说,加加的近视有370度,是老师没有监管好。
看着校门口的邱小春,校长杨涛心事重重。
杨涛说,从上个月终审败诉后,邱小春几乎天天到学校,有时,把牌子挂在加加脖子上,有时,把牌子挂在树枝上。校长、党支书、德育处主任、班主任丁老师,都是她“拦截”的对象,没看到这几个人,邱小春就在校门口辱骂。一般从下午4点半,持续到7点钟,有时甚至持续到晚上9点钟。老师们都默默地“躲”着走。
22日下午,放学的时候,加加背著书包出来了,邱小春迎上前,让加加靠在自己身边,母女俩并排站着,加加显得满脸通红,把头往学校方向转开。
称下蹲受伤索赔百万
家长两次败诉
根据法院的调查,2011年2月25日,在龙王庙正街小学四年级二班的体育课上,体育老师李钢安排学生做了2组下蹲,每组下蹲30个。
李钢介绍,那是场运动量适中的运动,教案完全是按照体育教学大纲编写的。
那堂体育课后,加加感觉双脚疼痛。邱小春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折后遗症。邱小春认为,是“运动量过大造成孩子受伤的。”
邱小春到学校反映情况。学校查阅了教案、询问了其他学生、咨询了体育教育人士,结论是“两组下蹲运动量适度,不会造成伤害”。德育处主任奚健力说,学校把加加带到四川省第一骨科医院检查,医生认为,这是“胫骨结节炎”,多发于胫骨结节骨骺尚未愈合又好动的青少年,是营养不好导致的,只需发作期间吃些消炎片就行了。邱不认同,随机找了另一名医生,医生的建议还是这样。邱找到锦江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提出一次性补偿3000元,邱不接受。
奚健力称,此后,邱小春开始找学校闹,今年3月,不堪其扰的体育老师李钢申请调离。
去年9月,邱小春起诉到锦江区人民法院,要求校方赔偿加加残疾赔偿金30922元、医疗费285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等,共计106万余元。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加加不能证明其损伤的程度及原因,校方教学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在教学活动中尽到了教育、管理的职责,要求校方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一审败诉后,邱小春向市中院提起上诉。今年8月,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邱小春没有放弃,上月8日,她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目前省高院已立案审查,裁定是否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