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教育部在北京举行新春新闻发布会,会上教育部人士认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经国务院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江苏省、福建省、重庆市、贵州省、青海省、宁波市和厦门市已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学生。学生就学成本明显降低。
“这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介绍说,这9个省市中职免学费有以下特点:一是全覆盖;二是高标准,全部高于国家有关标准;三是包括三年级也全部免学费;四是覆盖全日制;五是免书本费;六是免住宿费。
葛道凯认为,在我国职业教育全面实行免学费是大势所趋。(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