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张彦刚)12月3日,省教育厅出台意见,明确禁止所有中小学以解决户口和免费等方式违规招收本市以外的学生,不得组织走读生进行晚自习。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先免校长再进行追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等级考试成绩作为入学条件。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中学课外自习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任何年级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补课;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营利性补习班、培训班等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学校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擅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教辅材料施行“一科一辅”,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禁教育部门、学校或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更不得购买未列入公告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
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严肃追究校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先免去其校长职务,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