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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男女学生拉两次手开除”似于法无据

评论:“男女学生拉两次手开除”似于法无据

2014-08-26 11:12:00

来源:海南日报

  8月23日,河南省洛阳市,偃师高中门前的标牌上播放着校方新学期制定的“八条禁令”。偃师高中新学期规定:严禁学生谈恋爱,男女学生拉手一次警告留校察看,第二次拉手开除。严禁在学校举行生日聚会,违规者将开除。学生们称这是偃师高中最严厉“八条禁令”。 (中广网)

  为了防止部分学生早恋,学校以“禁令”的方式限制学生的情感释放,乃至于动不动就用“警告”、“开除”来相要挟,敢问,教育部有这样的规定吗?国家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吗?要知道,学生有上学的权利,除非犯有重大过错、违法犯罪,谁也不能剥夺学生上学的权力,作为学校岂有动辄开除之理?再者说,把因为早恋、拉手等“违纪”学生开除,将他们简单推向社会,一旦这些学生交友不慎学坏了,惹事了,闯祸了,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不可否认,高中时代正是高考冲刺的关键时刻,学校出台这样的“禁令”,表面上看也是为学生好。但是,高中生很快就到了年满18岁的成人年龄,过去18岁都可以法定结婚了,此时高中生之间有些“异动”非常正常,作为学校更应该“多疏少堵”,让学生明事理,懂道理,尤其是通过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让学生大大方方接触,心情舒畅学习。而拿一大堆的“禁令”来约束学生、吓唬学生,效果不仅不会好,反而还会增强学生的逆反心理,认为这样的“校规”不近人情,更有失帮助学生安全、顺利走完高中时代的责任。

  所以说,高中最严“禁令”,实际上是拍脑门下的“蛋”,完全属于学校的一种“土政策”,这样的“土政策”难免令人质疑。同时,这种“一刀切”式的教育方法,也有违科学、理性、规范的教育环境,不仅凸显教学思维的僵化,而且还暴露出面对高中时代学生群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校领导不知如何“对症下药”。(舒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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