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驶离现场,后步行回到案发现场,见急救人员正在现场抢救伤者,遂假装热心群众协助急救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昨天记者获悉,虽然第二日杨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大兴检察院仍然对其提起公诉。
肇事司机杨某是大兴人。2011年6月26日16时许,他驾驶自家的本田小轿车带其父去银行取钱。当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雪花电器厂门前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宗申牌两轮摩托车相剐,摩托车倒地。杨某父亲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现异常并看到摩托车倒地,遂告知杨某发生事故。杨某听到后没有立即停车,而是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将车辆停在他处,独自步行回到案发现场。看到急救人员正在现场抢救伤者李某,杨某遂假装热心群众协助急救人员将李某送往医院抢救,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且系交通肇事后逃逸,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