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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酒驾撞死人,再次套紧安全行车的“紧箍咒”

2013-08-28 09:34:37 来源:东北新闻网

  8月25日下午,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兴湾公路,一辆越野车撞翻路边的葡萄摊,致摊主和顾客4死1伤。死者家属称,肇事司机当场承认喝过白酒。南昌市林业局向京华时报记者证实,肇事司机系该局副局长徐建平,目前已被刑拘。南昌市外宣办主任表示,徐建平所驾车辆为套牌公车,警方初步确认为酒驾,市纪委已介入调查。(8月27日《京华时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守法律和道德约束是对每个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纪就是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底线。人生在世,总有一些基本的东西不能丢弃,比如信仰、道德、良知、人格等等,一个人如果丢弃了这些,也就失去了立身之本,作为党员干部淡漠了法纪意识,守不住法纪底线,就必然会走向违纪犯罪的深渊。近年来不断发生干部酒驾伤人的事件,影响极为恶劣。干部酒驾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原因有三方面:

  一、特权思想作怪。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官员习惯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只要动用权力,凡事似乎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他们便开霸王车、特权车,不守规矩,不怕处罚。

  二、吃喝享乐泛滥。只要有权利,便有交易;只要有交易,便有吃吃喝喝。于是,一些官员革命小酒天天醉,今朝有酒今朝醉。

  三、公车私用成灾。公车私用这个恶疾已经成为顽疾。一些官员为个人方便,喜欢撇开司机,亲自驾车,主管领导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建平是周末自用公车,还是套牌车,从这儿不难看出该公车对其的“私有性”。

  安全驾驶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别人负责,党员干部更应该明白这一点。治理干部酒驾,刻不容缓,相关部门不仅要用制度约束,更要用行动表示,“真枪实干”,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酒后禁驾的“高压线”,套紧安全行车的“紧箍咒”。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