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设“嗨房”容留“嗨客”(吸毒者)吸毒,深圳一家知名的夜总会“圣保罗”的26名被告被判刑。这是记者昨天从南山法院获悉的消息,被判刑者包括深圳圣保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保罗)楼面部总经理、营销总经理、保安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传送部经理、酒水部主管、服务员等人。
设立“嗨房”吸引港人吸毒
此案是去年深圳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破获的涉案人数较多的容留他人吸毒案,也是南山法院近年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的容留他人吸毒案。
据悉,圣保罗管理层在2009年6月8日的例会上决定:专为“嗨客”(吸毒者)吸食毒品设立10余间“嗨房”。2009年7月4日,公安机关采取“异地用警”的手段,从南山公安局派出警力进入福田区,对圣保罗经营场所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吸食毒品人员200余人,抓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贩毒的被告人25名;缴获毒品K粉58.48克、大麻0.42克、摇头丸0.28克。经调查核实,抓获的人员中有87人吸食了氯胺酮等毒品。
近日,法院依法对祝某等2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祝某、杨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2千元至2万元。
逃税被罚款1.3亿元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去年8月,深圳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对圣保罗公司涉嫌偷逃税情况依法立案,对该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经营及纳税情况实施税务稽查,最终查清圣保罗公司采用设置两套账隐瞒经营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及文化事业建设费7481万元,地税局依法作出补税(费)和加收滞纳金共计13231万元的处理决定,并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