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6日热线消息 (记者 魏玉娜 见习记者 周广聪 通讯员 聂荣先)为保护情人不受自己未婚妻的厮打,临沂市兰山区小伙徐亮竟将未婚妻及朋友捅成重伤。近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对徐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承担被害人医疗费。
家住临沂兰山区的徐亮经人介绍认识了张萍,认识不久后二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2009年2月,两人在父母的催促下定婚,并准备年底结婚。而张萍随后发现自己的未婚夫徐亮经常偷偷背着她打电话、发短信。
2009年8、9月,张萍发现徐亮的手机上经常有一个号码的通话记录,于是怀疑未婚夫有了外遇。9月24日下午18时许,张萍给那个号码打过去,想问对方情况,结果双方对骂起来。生气的张萍要求徐亮带着她去找那个女孩对质。
当日21时许,徐亮、张萍及其朋友一同来女孩林丽家,双方见面后,张萍及朋友随即上前拉扯着林丽不放,两人并厮打起来,见此情景徐亮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折叠式弹簧刀捅向了女友张萍等人,造成张萍等二人重伤,一人轻伤。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将嫌疑人徐亮捉拿归案。据了解,在和张萍定婚不久后,徐亮结识了林丽,两人互留了手机号,并经常发短信和约会,不久后二人发生了关系。
近日,临沂兰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亮因感情纠葛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38811.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