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执行法官给老人送去了截至目前李权34个月的赡养费和利息,总计3900元。法院表示,将继续做李权的工作,确保他以后能定期主动将赡养费给付老人。 程宁摄
因房子问题,现年81岁的李老爷子和52岁的大儿子李权(化名)产生矛盾。因儿子不给赡养费,李老爷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李权每月需给老人100元。但李权一直拒绝履行判决。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将强制执行回来的34个月的赡养费,亲自送到了行动不便的老人家中。李权因为长期拒不履行判决,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
81岁的李老爷子系退休职工,每月退休金1900元。老人与老伴育有两儿两女,两个女儿每月分别给老人生活费20元,小儿子每个月给生活费200元。
2000年前,大儿子李权每月给老人生活费20元。但自2000年开始,李老爷子与李权因房屋问题关系日渐紧张,之后李权就再没给过老人赡养费。
李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示,他自2004年6月起失业,靠打零工生活,无固定收入。
2009年6月,朝阳法院依法判决李权自2009年6月始,每月给付李老爷子赡养费100元。
2009年7月29日,老人向朝阳法院立案申请执行2009年六七两个月的赡养费共200元。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立案后,执行法官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并要求儿子李权履行赡养义务。但李权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拒绝给付赡养费。
由于老人只申请执行了两个月的赡养费,之后的赡养费仍旧是个问题。为切实保护老人的权益,法官来到老人住处,代其书写了申请执行书,继续执行后续的赡养费,由老人阅后签字。
之后,李权的存款被法院依法划拨。李权得知后到法院询问情况,承办法官对其不尽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因其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对他处以司法拘留。由于李权身体不好,拘留暂缓执行。(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