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是广西柳州市人,初中文化,长年住在柳州市柳南区。吴女士是西安市人。两个远隔千里,原本生活没有什么交集的人,因为网络,生活发生了难以置信的变化。2008年6月,年近不惑的潘某,用网名为“渴望生活”的 QQ 号,认识了网名为“神仙”,年龄56岁的吴女士。
两人自从在网上聊天认识后,一直保持着联系,而后,越聊越觉得十分投机,有点“相见恨晚”。潘某谎称自己在柳州铁路上工作,吴女士很相信他。
一个月后,潘某狐狸尾巴就藏不住了,他骗吴女士说:“我要调到北京铁路局工作了,在工作之前,会去德国学习一段时间。”
在德国“求学”期间,两人依然在网上联系密切,当谈到吴女士女儿的工作时,潘某答应吴女士:“这点小事情就包我身上了,我现在在国外,只要我一回国,马上就把你女儿的工作给安排了,放心吧,铁路上的正式工。”
吴女士听后兴奋不已,以为自己遇到了贵人,从此以后对潘某是言听计从。
没过多久,潘某就告诉吴女士:“我在德国生病了,这边看病很贵,我需要点钱,你给我打些钱过来,我身上没带那么多的现金。”
吴女士爽快的给潘某打去一笔钱。
首战即胜,骗子的胆子自然越来越大,过了没多久,潘某又谎称给吴女士的女儿安排工作,需要一笔钱打点……就这样,前前后后,潘某向吴女士“借钱”27次,约10.7万。
潘某将“借来”的钱,一部分赌博输了,一部分做生意赔了。2011年5月,在网上与潘某聊了3年的吴女士,感觉事情不对劲,便独自一人前往柳州,与潘某见面。潘某在一个旅馆与吴女士见面,骗子就是骗子,嘴里没一句实话,他竟然告诉吴女士:“我是潘的朋友,他不在柳州,有什么事等他回来再说吧。”
要钱无果,吴女士选择报警。其实潘某并没有出过国,也压根没有能力给人安排工作。
雁塔检察院已经以诈骗罪,对潘某提起公诉。
记者说话:为骗钱不择手段的骗子固然可恨,恨之外呢?是不是该想想,为什么会被骗?(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