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专门生产销售假酒的家族团伙,这个团伙两年来生产销售假酒的金额高达1370多万元,这个团伙制假的原材料来自五省十多个市……作为公安部督办的案件,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日前打掉了这个造假团伙。
分工明确联手造假
朱某,今年33岁,安徽毫州人。用几块钱的低端白酒,灌装到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西凤等名酒的瓶子里,然后以低于市场价卖出,这个“挣大钱”的点子,就是他想出来的。39岁的大龙(化名),是朱某的哥哥,他是朱某得力的帮手。
大龙的老婆小霞(化名)和朱某的情妇盼盼(化名),干的工作都比较轻松,用简易而专业的工具,将低端白酒灌装到高档酒瓶里。
团伙里,还有朱某的姐姐、姐夫等很多亲属,每个人分工都不一样。
制假团伙与警方“打游击”
为了不被警方注意,朱某等人在户县、铜川等地,租了十多处民房,生产和储存假酒。
他们很狡猾,每次灌装假酒,都不在一个地方,而是在十几处民房里随机挑选,没有规律。
不仅“生产”环节诡秘,朱某在运送假酒的时候,更加狡猾,他们从窝点到销售,至少要将货物进行四次转移,比如从生产窝点转移到临时仓库,从临时仓库转移到临时存货点,最后再拉到高速公路交货。
经侦支队五大队田跃正队长说:“朱某共有6辆车,越野、面包、轿车什么都有,他们每次出货都很狡猾,都是6辆车一起出动,往不同方向开,起初很难摸清到底哪辆车里装的是假酒。”
两年制销涉案金额过千万
制造假酒用的外包装材料,均来自固定的陕西籍“供货商”程某,从去年10月份开始,程某一直提供“全套服务”,包括纸箱、盒子、布袋等,在包装盒子上,甚至还有“防伪标识”。除了程某提供的外包材料,朱某还从安徽、广东等地,委托当地的制假窝点,帮他生产假的五粮液、茅台、国窖1573等名酒的外包材料。4月26日,民警在铜川、户县等地,对朱某等人实施抓捕,并抓获正在窝点制作假酒的任某、付某、朱某某等十人,同时捣毁朱某等人位于户县及铜川的假酒生产窝点十一个。
初步调查,朱某等人在户县、咸阳、周至、渭南、铜川等地每月销售各类假酒1200余瓶,两年共计销售28800余瓶,两年合计销售570余万元,该团伙两年以来,生产销售假酒涉案金额达1370余万元。(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