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帮助买家和卖家互相介绍一下,从中赚取点小钱,没想到只参与了几次就被逮了。”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被告人吴梅如实交代了她与王小花、董涛等六人交叉结伙,从医院等地贩卖6名新生婴儿谋利的犯罪行为。
近日,山东临沂警方侦破了一起拐卖儿童大案,经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对这起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吴梅有期徒刑十三年,王小花有期徒刑十二年,董涛有期徒刑六年,吕明英、夏园、黄义良、尹华凡不同刑期的缓刑,7名被告人还分别被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被告人吴梅交代,婴儿越小越好卖,刚产下的婴儿市场更大。他们都是提前联系卖主和买主,一般只要价格合适,这“买卖”就能做成,而在医院交易方便给婴儿体检,这样买主更放心。
千里卖女只因家贫
“我老婆王小花说,从外省联系一些刚生下的小孩去卖,可以从中赚取不少钱。”董涛交代,妻子王小花通过多方打听,之前好几次联系购买外省婴儿的事都没成,后来,王小花通过四川人吕明英联系到一名四川婴儿。
吕明英交代,何某、马某夫妇是她的老乡,平时关系挺好。何某夫妇因家里孩子多、生活困难,曾经多次找过她,说是让帮着把将来出生的孩子卖掉,以缓解生活压力。
“2011年6月份的一天,我跟老公商量,如果生个女孩就卖了,如果是男孩,就留着。”马某称,她老公何某认识一个姓吕的女人,可以帮着卖孩子。
“到临沂‘生产‘,这样好找买家。”王小花告诉吕明英,如果想卖,就把何某夫妇弄到临沂来,到临沂找个医院‘生产’,这样方便交易。随后,吕明英告知何某:“想卖就快点到临沂。”
同年7月份的一天,何某、马某如约来到临沂。吕明英从火车站接到何某夫妇,并把他们安置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馆里。
吕明英向何某夫妇表示,在临沂的所有花销,她愿意全部承担,但孩子卖掉后,要给她10000元好处费。何某夫妇同时声明,只要是女孩,就一定卖,并给吕明英10000元的好处费,但如果是男孩,就不再卖了,车费、吃住和住院生孩子的费用自已负担。
同年7月12日,因马某感觉身体不适,在吕明英引领下,马某住进临沂某医院。期间,吕明英则一直陪护马某左右并悉心照料。
同年7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马某生下一名男孩,接着向吕明英表示,这孩子不卖了,吕明英也随口答应同意。
“快到手的10000元,不能就这样丢掉了。”吕明英在审查批捕阶段交代,她趁马某夫妇不注意,给同案犯王小花发一条短信,“生了个男孩,快点来医院”。经多次催促,王小花才带着买主厉某等人来到该医院。厉某看完这孩子后很满意,愿意把这男婴买下来,但何某、马某死活不同意卖掉,于是厉某失望地走出了产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像何某、马某这样的夫妇,卖掉亲生“骨肉”的案件并不罕见,一些父母因家里孩子多、生活压力大,他们往往把刚生下的“骨肉”卖掉,以解燃眉之急,这也是婴儿贩卖的主要源头。
新生男婴医院被抢
王小花告诉何某、马某夫妇,可以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价格暂定50000元,但还可以商量。但王小花、吕明英等人费了半天周折也做不通何某、马某的思想工作。
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长期从事贩卖婴儿的王小花灵机一动:“这孩子长得真可爱,不卖也罢,我抱一抱孩子。”从床上随手抱起婴儿,边哄着孩子,边在产房逗了两圈,然后走出了产房。因为吕明英还在,所以何某夫妇没有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