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本市一50岁的男子为了卖房子竟多次殴打76岁的老母亲,还断了母亲的水电煤。日前,宝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飞龙有期徒刑6年。
刘飞龙曾经犯盗窃罪,于1999年获刑入狱。2003年刑满释放后整天不务正业,离婚后不但啃老,还百般虐待老母亲。2010年,其家里动迁后分得2套房子,一套归刘飞龙,一套归其母亲。刘飞龙先把自己的房子卖了100多万元,一年不到,竟然挥霍殆尽。
去年开始,刘飞龙多次要挟母亲卖掉其房产。遭到拒绝后,他竟采用断水、断电、断煤气等方法干扰母亲的正常生活,并对她施以暴力。据记载,其母去年向当地居委会反映了13次、3次报警求救,但刘飞龙根本不听旁人劝说,依然我行我素。2011年11月6日晚上,刘飞龙又到母亲家逼她卖房,老人想逃出去,却遭到追打,刚到门外,刘飞龙就向老人狠命甩起耳光,并将她推倒在地,可怜的老人一跤摔在台阶上,造成右股骨颈骨折伴短缩移位。邻居要求其将母亲送往医院时,这名逆子甩下一句“我没钱”并拂袖而去。
在邻居的帮助下,老人才被送进医院。经医院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手术后,老人右髋关节还是不能动弹,经鉴定构成重伤。
今年1月,刘飞龙被警方逮捕。
法院认为,刘飞龙为人子女,非但不尽孝道,反而故意损害母亲的身体健康,该行为不仅违背人伦道德,更为法律所不容,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被告人刘飞龙能自行到公安机关坦白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本案犯罪情节,法院认为对被告人刘飞龙不应给与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