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一男子光天化日之下,竟在集贸市场附近的巷道内强奸9岁幼女。嫌犯作案后不到两小时即落入了法网。
6月12日中午12时许,宁强县大安镇村民张某带着女儿小花(化名)急匆匆地到宁强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报案,称其年仅9岁的女儿小花刚才在大安镇集贸市场一公厕附近被一陌生青年强奸。接报案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在主要路口设卡部控。经过一个多小时拉网式紧张搜寻,民警在大安镇汉运司汽车站附近将正准备乘车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裴某一举抓获。
现年22岁的裴某系宁强县陕南石棉矿无业人员。6月12日上午,裴某在大安镇农贸市场西南侧的一公厕上厕所时,发现有未成年女孩出入隔壁女厕所,遂生歹念。裴某藏匿于一隐蔽角落,伺机作案。12时许,受害人小花去该公厕时,裴某突然走上前去,强行将其抱至公厕旁边一偏僻巷道内,趁无人之际对小花实施了强奸,作案后仓皇逃离现场。目前,嫌疑人裴某已被刑拘。(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