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24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异地审理。唐儒平当庭翻供,并称以前所有供述都是自己编造。
唐儒平在庭上受审。
新闻摘要: “我以前所说的都是编造的!”昨日上午,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异地审理,唐儒平当庭翻供,还多次表示自己作为交委副主任,对于一点小钱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贪污、受贿案在佛山异地审理当庭翻供
“我以前所说的都是编造的!”昨日上午,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异地审理,唐儒平当庭翻供,还多次表示自己作为交委副主任,对于一点小钱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
本报佛山讯 “我以前所说的都是编造的!”昨日上午,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原副主任唐儒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异地审理,唐儒平当庭翻供,还多次表示自己作为交委副主任,对于一点小钱根本不可能放在心上。据检察机关指控,唐儒平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98.63万,收受贿赂人民币50万。案件昨日上午10时开庭,至下午4时半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贪污:
公款当“借款”私吞90万
据了解,唐儒平今年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案发前任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2年期间,在中南公司移交给广州市交通集团及其后中南公司改制过程中,唐儒平利用其兼任广州市中南国防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伙同当时兼任中南公司财务人员的陈某采用隐匿手段,将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拨的本应用于广州天平货运配载有限公司(简称天平公司)的技术改造资金及挖潜改造资金共计人民币90万元,写为天平公司向中南公司的借款。
待中南公司资产评估完成后,唐儒平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9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8.63万元收回后,转入由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广州中络全程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账上,从而将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98.63万元据为己有。
受贿:
用职务之便捞50万好处
此外, 2006年9月,时任广州市交通总站站长的唐儒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范某文取得广州市汽车客运站二楼一家商铺经营烟酒和饮料等生意的经营权。后唐儒平以入干股的形式,分三次收受范某文以分红款名义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46万元。其中,2007年8月17日,范某文将人民币20万元汇入唐儒平妻子的妹妹张某的账目中;2008年5月6日,范某文将20万元汇入唐儒平的个人账户;2009年间范某文直接将人民币6万元现金交给唐儒平。
2007年期间,时任第16届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部长的唐儒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浙江金华中国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郑健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唐儒平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产,共计98.63万元;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提供便利,共计人民币50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及受贿罪。
现场:
当庭翻供称都是“编造”的
昨日上午10时左右,唐儒平在法警的押送下,戴着手铐缓缓进入法庭。刚走进法庭时,他还不忘礼貌地说了句“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检察官好”。不过随后,他就开始了自己的“反击”。“我不是在翻供,而是在还原事实,至于是否有罪最终由法院裁决。”“我的供述都是自己编造的。”对于自己当庭否认所有控罪,唐儒平这样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