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不吉利的事,婚礼要延期”
7月30日下午,记者前往阿福家采访。阿福的母亲见到小芳和记者,赶紧躲到一边去,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当记者准备采访阿福的爷爷时,阿福的母亲把他拉走了。
随后,记者找了加乐镇政府和当地派出所。在加乐镇政府领导及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记者再次来到阿福家,这次阿福的母亲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阿福的母亲说,儿子想结婚是他的事,不是父母的事。“她(指小芳)三天两头就肚子痛,说胎儿又跳了,又上医院检查,每次检查都没什么事,这样折腾,你说要不要花钱?儿子每个月就那么点工资,哪有那么多钱?”阿福的母亲说。
那么,所谓的“八字不合”是怎么回事呢?阿福的母亲说, 他们要小芳的生辰八字过来后不到十天,阿福的奶奶就摔伤了,他家的橡胶树也被人烧了,一个碗也打烂了。阿福的母亲认为,家里之前发生了一系列不吉利的事,都是因为儿媳的“八字不合”造成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不吉利的事,我们就想将操办婚礼的时间延期,他们(指小芳及其家人)不同意,还到我家大吵大闹,说要让我们家赔多少钱,我们没法接受。”阿福的母亲说。
澄迈妇联曾出面协调,但没有结果
“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习惯,女孩子怀孕了,是不能回娘家的。”小芳说,她有家不能回,一个人孤苦伶仃,随着胎儿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方便,如果没人照顾,她不知该如何生活。丈夫和公公婆婆的行为让她感到很伤心,她几次想到轻生。
记者希望与阿福当面聊聊,阿福的母亲与阿福取得了联系。阿福在电话中说:“我和她的感情已破裂,不能在一起了,要这个孩子还是不要这个孩子,她自己决定,反正现在不能让小芳回家。”在记者的建议下,阿福同意与小芳在澄迈金江镇上见面,就小芳的生活费进行交谈。
小芳一路颠簸,加上身体虚弱、心情糟糕,她的脸色发白,肚子开始疼痛。记者帮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小芳被接到澄迈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记者从澄迈县妇女儿童联合会了解到,就小芳的事情,妇联的工作人员曾到阿福家协调处理此事,但协调没有结果。澄迈妇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小芳和阿福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了,两人目前是合法的夫妻,阿福的父母以“八字不合”为由干涉他们的婚事是不应该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扶养。《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丈夫同意每月支付2500元生活费
记者了解到,在澄迈县妇联以及加乐镇政府等部门的协调下,阿福同意把自己每个月工资的一半(1100元)给小芳作为生活费,但是他不能亲自照顾小芳。对此,小芳表示无法接受。
7月30日晚上8点,阿福与记者一同来到澄迈县人民医院。小芳见到丈夫阿福后泪流满面地哀求说:“我知道你是爱我的,你能照顾我,把孩子生下来吗?我一个人真的没法活下去。”阿福说:“我不可能亲自来照顾你,你说要多少钱吧。”
小芳听了阿福的话显得非常伤心。在记者的劝说下,她情绪才稳定下来。无奈之下,小芳盘算了一下:房租每个月500元,请人照顾每个月1200元,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每个月1500元,小芳要求阿福每个月支付3200元生活费。阿福说:“我每个月的工资也就2200多元,我自己不吃不喝,还要借钱给你,我付不起。”
经过几轮交谈,双方勉强达成一致意见,阿福同意每个月给小芳2500元生活费。当小芳提出每个月检查一次,希望阿福能到医院来时,阿福没有正面回答。小芳希望阿福能陪伴她、照顾她,直到小孩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