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微信交友引发的盗窃案件。
今年4月,28岁的石某通过腾讯微信认识了正在读大学的90后女生朱某。
石某是山西人,大学毕业,在杭州某通信城上班。
他财大气粗地对朱某说,自己是办企业的,应酬很多,和老婆没什么感情,想包养一女子。
朱某相信了,主动投入怀抱。两人一拍即合。
第二天晚上,石某和朱某一起来到某快捷酒店,“顺理成章”发生了一切。
石某其实只是个屌丝,只想过把瘾,他哄骗朱某先去洗澡,趁机离开。转身时,看到朱某放在桌上的苹果手机还值点钱,就顺手牵走。
还沉浸在兴奋中的朱某,发现男人和手机一同消失,如梦初醒,报警。
在侦查和庭审中,石某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微信是一款交友软件,这个虚拟世界充满自由和蛊惑。石某的微信名叫“梦中幽灵”。朱某的经历也确实犹如噩梦一场。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石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浙江在线-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