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后,开发商实行降价销售,觉得自己“吃了亏”,竟打砸售楼处物品。日前,陈某、张某被青浦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各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去年,陈某、张某在青浦某楼盘各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4月,两人得知该小区开发商正进行降价销售,顿时觉得自己受了极大损失,随即于当月27日上午跟随数十名前期购房者来到售楼处,与公司代表谈判要求赔偿损失或退房。双方谈判未果,陈某、张某用电喇叭叫喊“砸售楼处”等言语进行煽动。随后两人带头持啤酒瓶砸碎售楼处门窗玻璃,并冲入售楼处掀砸办公室桌椅等,接着又拉起长条横幅聚集在售楼处门前的公路上,造成交通堵塞。其间,两人还分别将在现场维持秩序的社保队员周某、王某和房产公司保安刘某等人抓伤、打伤。案发后,两人的家属向房产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813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张某聚众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堵塞交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并致三人轻微伤,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两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解放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