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哈市呼兰区居民高女士早起到呼兰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室外厕所方便时,被28岁的当地居民皮某尾随跟进女厕所,其持木棒威胁高女士要与其强行发生性行为,高女士奋力挣脱并将皮某咬伤、打跑。日前,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皮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5月30日5时20分左右,家住呼兰火车站附近的高女士从家出来,到呼兰站铁路劳动服务公司院内的女厕所去方便。不想被一年轻男子尾随,该男子跟进女厕所后持木棒暴力威胁高女士欲强行发生性行为,高女士奋力反抗、呼喊,并在撕打中将不轨男子的手咬伤,该男子落荒而逃。高女士的呼喊引来附近居民,并一起围追堵截要强奸高女士的男子。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长黄振伟告诉记者,遭到强烈反抗并被咬伤,皮某逃跑时慌不择路,跑进呼兰站派出所投案自首。最初只承认自己抢劫未遂遭到追打,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其为强奸妇女未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皮某以暴力及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系犯罪未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皮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