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宜昌小伙租来“女友”带回家,亲友开心送给女孩5000元“见面礼”。为了大红包,这对合同“情侣”当即翻脸闹到了派出所。
据宜昌市公安局消息,29岁的小王家住夷陵小溪塔,为了不被父母“催婚”,花钱 “租”23岁女孩小丽冒充女友回家过年。小王的父母见儿子领回了“女朋友”,高兴得把亲戚全叫到家里吃饭,亲戚们临走时,共塞给了小丽5000元“见面礼”。离家后,小王对小丽说,他的亲戚都住在农村,家境并不富裕,让小丽归还“见面礼”。小丽则认为钱是自己“赚”来的,应该由她得,二人随即发生了争执,小王一气之下报了警。
经民警调解,小王在民警的陪同下,向父母讲明了实情,取得了父母的谅解,小丽也将5000元“见面礼”还给了小王的父母。警方提醒,租“男友”“女友”做法不可取,欺骗家人感情实在不应该,万一租来的人心怀不轨,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也将受到侵害。(人民网)